什么是美国专利临时申请?
什么是美国专利临时申请?
其实美国专利临时申请相当于中国的专利的优先权。
美国临时申请是美国特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避免发明人受到先发明制影响,在提出正式专利申请之前,提出临时专利申请。临时专利申请仅需要提交说明书和附图,不需要提交权利要求书。而且在提交临时申请后12个月内可以要求临时申请的优先权的形式提交正式专利申请。实质上,美国临时申请的效力类似中国国内优先权的在先申请。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在中国作为国内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需要提交正式的专利申请文件,需要包括权利要求书
临时申请为申请人确立了一个优先权,其保护期限是一年,在此期限和保护范围内,只有该临时专利的申请人可以提出有关专利申请。但是,专利申请以临时申请的方式提出后,必须在12个月内正式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转换请求书,将“临时专利申请”转为正式专利申请,否则临时专利申请将在1年后自动失效。正式专利申请的内容应包含临时专利申请的内容和经修改后的内容。临时申请一般不公开也不进行实质审查。当在后申请的正式专利申请公开时,才将作为在先申请的临时申请公开。
美国临时申请是一种特殊的申请,具有以下特点:
1、不会经过实质审查,也不用提交信息披露声明;
2、可以使用中文提交,只要在官方规定的期限前提交英文翻译就行;
3、不能主张任何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无论国内还是国外优先权。但美国临时申请可以成为其他国家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4、在提出后一年内如果不转为正式申请,临时申请将既不会公布,也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5、专利届满日的起算点并不是以临时申请的申请日为起点,而是以正式申请的申请日为起点,也就是说临时申请不会占用专利20年的有效期;
6、只适用于发明专利,不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
7、一个正式申请并不限制临时申请的数量,也就是正式申请可以要求多个临时申请的优先权,只要正式申请的申请日在最早的临时申请提出后12个月内即可;
8、可以只提交披露发明思想的草稿性说明文件,甚至可以是科技论文或实验总结,不用提交符合正式文件的各种形式要求、撰写权利要求,发明人也不用提交宣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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